事项名称: |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机动车驾驶证损毁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
行使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
受理条件: | 1.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机动车驾驶人不具有依法被吊销、撤销或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3.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未达到满分.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xls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要及时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xls4、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流程: | 机动车驾驶人或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手续
办理部门: | 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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