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长丰县社会保险征缴办理指南

2014-10-13来源 : 互联网

合肥市长丰县社会保险征缴如何办理?本文将为您解读:长丰县社会保险参保范围、长丰县社会保险登记指南、长丰县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费率。一起来看看长丰县社会保险征缴办理指南。

一、社会保险参保范围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2、失业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3、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4、工伤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5、生育保险。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的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县南部或北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缴费单位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南部或北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根据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缴费单位、县社保(查询办理)中心各一份)。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及复印件;缴费单位的成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缴费单位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2)、缴费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表》、《长丰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申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两份、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和与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南部或北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相关程序及电子表格可携带U盘到南部或北部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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