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失业人员登记备案如何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指南

2014-10-13来源 : 互联网

一、政策法规依据

1.《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市政府88号令)

2.《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

3.《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1992年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发布)

二、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用人单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三、办理要求

1.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15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备案手续;

2.失业人员档案传递时,应由单位派专人送达,失业人员本人不得自带转递。

四、提供材料

1.解聘人员档案;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证明书(原件);

3.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具体情况页);

4.如批量办理,请附带U盘拷贝失业职工信息采集表;

五、办理时限

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审核通过:即办。

六、办理地点

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失业保险管理中心1、2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

0551-6353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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