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提问:“我和爱人在合肥打工,属于农民工,孩子在合肥市曙光小学就读,学校向我们收取了15000元,发票上标明的是捐资助学,请问这是不是借读费,现在国家有钱了,怎么还有捐资助学这项费用,请求合肥市教育局能给予解释。谢谢!”
合肥市教育局回复:
根据以前收费文件规定借读费收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中学每生每学期840元。从2009年春季起,合肥市物价局取消借读费收费项目,所以现在不存在该项目收费。您所反映收取15000元捐资助学,经过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曙光小学接受的是单位捐赠。
另据了解,曙光小学不是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包河区为了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布点了25所中小学为农民工定点学校,建议您的孩子到就近的农民工定点学校上学,这样可以减少不小一笔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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