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解答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问1:我是外地户口,今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离开合肥市了;我是农业户口,现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了,请问可以提取单位帮我缴存的公积金吗?需要哪些材料?

答:户口不在合肥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或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返回原籍均可提取公积金,可全额提取账户内余额。所须提供材料为提取人身份证,原籍户口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保障手册或者失业证),单位填表盖章的提取审批表。

问2:我于前年2月份办理了住房贷款,我今年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答:你可以在今年2月或之后来办理提取,今年您来提取时,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合计(含以前年度还贷提取金额)不超过您已还银行的贷款本息金额即可申请。

问3:我于去年11月提前部分偿还了住房贷款5万元,今年提取公积金时该笔还款可否算在提取额度内,即每月还款本息金额加上提前还款金额?

答:可以计算在提取额度之内。办理该业务注意除需提供正常还贷材料外(详见提取须知),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贷款的凭证(如偿还住房贷款的存折或贷款行出具的还款清单),若是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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