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政策解读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问1、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

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以下简称委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设立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单位到管理中心领取或通过管理中心网站(www.hfgjj.com)下载《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申报表》(简称开户申报表)和《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开户清册》(简称开户清册),按填表说明填写后加盖印章;

(2)、单位携带填写后的《开户申报表》、《开户清册》和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经管理中心审核,单位持开户材料至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后即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根据开户职工月汇缴金额和委托银行提供的转账账号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

问2、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

答:(1)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五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

(2)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时,若单位缴存人员没有发生变动,应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及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有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账至委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

问3、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相关阅读:

合肥市庐阳区三十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合肥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解答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