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对象:户籍在安庆路街道办事处
初婚家庭
所需材料: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享受农村奖扶的持农村奖扶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离婚家庭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享受农村奖扶的持农村奖扶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再婚家庭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享受农村奖扶的持农村奖扶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丧偶家庭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收养子女的持《收养证》、享受农村奖扶的持农村奖扶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小贴士:申请人需在1月1日―1月15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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