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贫困学生申请资助办理指南
一、包河区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申请资助办理指南
1、资助范围和对象
在市区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我市城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2、资助标准
以现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为依据,在免杂费的同时免收课本费(教材费)。
3、资助程序
①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报到时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领取证》民政部门核发的《合肥市区贫困学生助学卡》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②学校在开学后10日内,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报教育主管部门;
③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报送的资助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统计汇总表》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市、区财政部门;
④市、区财政部门将专项经费核拨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