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等级评定有哪些程序?合肥市包河区残疾登记评定指南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在合肥包河区,残疾等级评定有哪些程序?小编从合肥市包河区政府网了解到包河区残疾登记评定依据、包河区残疾登记评定所需材料、包河区残疾登记评定受理程序等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依据: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413号令)
2、《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第34号令)
3、《安徽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所需材料:申请人单位或乡镇或街道审核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申请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报送户籍区民政部门受理程序: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向乡镇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2、上报。申请人单位或乡镇或街道审核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申请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
3、审核。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填写《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通知申请人到市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残情鉴定;
4、医学鉴定。由市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组成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根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对属于因战因公导致的残疾情况进行鉴定,并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职业病的残疾情况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精神病的残疾情况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作出;
5、拟定残疾等级。县级民政部门对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医学鉴定意见,拟定残疾等级,并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报送市级民政部门;
6、审查。市级民政部门对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报送省级民政部门;
7、审批。省级民政部门认为符合评定伤残等级条件的,通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拟定的残疾等级。公示地点: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省级民政部门对公示意见审核后,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办理时限:联系电话:0551-3357788相关政策资讯:《伤残抚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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