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生婴儿申请入户办理指南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新生婴儿入户办理依据

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新生婴儿入户收费标准和依据

居民户口簿工本费6元/本,迁移证工本费2元/张,准迁证工本费2元/张。

新生婴儿入户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新生婴儿入户申报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证明;(3)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4)婴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生婴儿入户办理流程: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新生婴儿入户办理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温馨提示: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中文以外的需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此类户口办理需派出所受理后报分局、市局审批。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51-2928287(合肥市公安局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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