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用途
持卡人凭卡可以办理下列劳动保障事务:
1.查询本人的基础信息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享受待遇等方面的信息;
2.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登记、参保及待遇享受等事务;
3.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4.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或购药;
5.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6.求职登记;7.职业技能培训;
8.就业、再就业;
9.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
社会保障卡使用期限和更新
社会保障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卡人可以向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申请换领新卡:
1.有效期届满;
2.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
3.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的;
4.卡面信息变更的;
5.具有其他合理理由的。
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换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