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居民生活用水将全面实行阶梯价格

2014-12-02来源 : 互联网

为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明年起滁城居民生活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价格。11月27日下午,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居民阶梯水价政策的有关情况。

据市***局长李俊介绍,目前,滁城居民生活用水量约占城市供水总量的百分之四十。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用水人口增加,城市水资源短缺与用水量增加的矛盾日益突出;在现行单一计量水价制度下,不论用户用水量多少,都是同一个价格,难以激发居民节水意识,存在水资源浪费现象。市***作为**价格主管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测算,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拟定居民阶梯水价方案。

>>每月16立方米以下维持现行价格

据介绍,滁城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执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和分级水价为:**级水量每户每月16立方米及以下,到户水价维持现行价格2.0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每户每月16立方米以上—25立方米,到户水价提高至2.67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加0.59元;第三级水量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到户水价提高至4.4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增加2.37元。

>>阶梯水价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

据介绍,居民阶梯水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月度滚动使用。全年分级水量按照月度水量基数乘以12计算,即:**级水量每户每年192吨,第二级水量每户每年300吨,第三级水量每户每年300吨以上。在一年周期内,居民家庭用户累计用水量达到年分级水量基数的临界点后,用水量超出部分执行下一级阶梯水价。例如,某户居民家庭7月份、8月份用水量超过16吨,但累计用水量未超过192吨,水价仍执行现行价格,不提高;如果到10月份,累计用水量超过192吨,那么超出的水量和11月份、12月份的用水量价格提高,按累计用水量多少相应执行第二级或第三级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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