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在民间“疯传”的税务内部文件

2015-08-07来源 : 互联网

一份据称出自7月28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内部传阅的文件*近在民间“疯传”。随后,记者在网上看到了这份《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不过相关的文件在国税总局官网上并没有踪影,国家税务总局方面尚未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

在这份通知里面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引起人们关注的有两条。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早在今年春节期间电子红包大战之后,电子红包应该征税的消息就已满天飞。3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曾在****期间明确表示,企业派发给社会上个人的中奖性质的红包,应依法征税;亲友之间互发的娱乐性小额红包,不征税。

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此次“内部文件”泄露属实,或意味着企业发放电子红包缴税细则**进入倒计时。不过,记者从安徽省及合肥基层相关地税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多位税务机构人士均表示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对具体情况还无法判定。

标签: 红包文件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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