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政策依据:《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2001年合肥市人民**令第88号)、《合肥市失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合劳社秘[2002]16号)、《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签领方式的通知》(合劳社秘[2006]195号)
三、办理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无直系亲属的不享受抚恤金)。
四、所需材料:《劳动**手册》、《社会**卡》、死亡原因的相关材料、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失业人员直系亲属向街道就业**事务所申报。
六、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事务所的失业保险窗口。
七、咨询电话:
合肥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3536229
瑶海区就业**服务中心:4493232
庐阳区就业**服务中心:5699350
蜀山区就业**服务中心:5597570
包河区就业**服务中心:3357140
八、办理时限:审核未通过,当场告知原因。审核通过,死者家属在当月任一工作日,到户籍所属街道就业**事务所凭社会**卡**申领。次月25日起,凭死亡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时的银行存折到合肥市徽商银行领取。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监督电话:0551-353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