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整治人行道乱停车

2011-07-21来源 : 互联网

  车辆与日俱增,“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昨日,记者从江北市政执法支队获悉,该区即日起**整*红石路、红黄路、盘溪路等8条路段占道停车,前期向车辆、商家发放宣传单,之后如果再发现违规停车,占据盲道或消防通道,将被处*高200元罚款。

  这8条道路都是江北的主要干道,但长期以来,随着城市车辆增加,室内车位不足,越来越多的车辆选择在人行道停车,不仅占据盲道,明文规定不能堵塞的消防通道,也停满了车。7月初,江北市政执法支队**启动红黄路占道停车整*。

  “仅红黄路上,就违规停放了千余台车。”江北市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由于该路段位于商圈附近,附近市民对人行道上停车已经司空见惯。昨**午,记者来到江北区红黄路,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并未设置占道停车位,但仍密密麻麻停着数十辆车,有的甚至占用了盲道。

  随后,记者现场测量,市计生医院附近人行道上,违规停放了两排车,原本宽约10米的人行道,只留下不到三分之一。

  “整*期间*先是宣传,引导其自动离开。”该负责人说,在红黄路上,他们已经印发了上万份宣传资料。不仅对临街商贩和车辆发放,还在一些**建筑旁张贴告示。“*初整*是不罚款的。”该负责人说,经过两周的宣传,虽然已有车辆离开,但大部分车主还是选择违规停放。“今天起,不按规定停车将进行处罚。”

  该负责人说,整*中,*先要清理停在盲道、消防通道上的车辆,使两条道亮出来,然后再开始整*人行道上的车辆。停在人行道的车辆,都是从人行道连接处开上去的。因此,在*理乱停车的同时,他们也在联系相关部门,打算设置隔离墩,**占道停车行为。

  “本次处罚,将根据新条例实施。”江北市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去年9月实施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文规定,禁止车辆乱停乱放,和在非指定路段和人行道上停车,违反该条例将处以*高200元罚款。

  红黄路集中整*占道停车,本月底结束,之后将进入长效*理。此后,依次对松石路、盘溪路等7条路段进行整*。该负责人说,整*中均会*先宣传,这期间不会对车辆处罚。一旦宣传结束进入处罚期,将对乱停的车辆“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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