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广告滥用成语 危害语文教育?

2011-09-02来源 : 互联网

社会现象

商家乱改成语

危害语文教育

如今,走在大街小巷或者在家打开电视机,人们很容易看到诸如“有口皆杯”(酒类广告)、“洗出望外”(洗衣广告)、“默默无蚊”(杀蚊剂广告)之类的成语谐音广告。网友“在水一方”发来一张位于沙坪坝区某茶楼的招牌,招牌名字叫“茶言观舍”,修改了成语察言观色中的“察”字和“色”字。

利用谐音改编成语制作广告语,没少给孩子们“添乱”。

家住渝中区嘉华新城的刘先生说,8岁的儿子有次在写一篇短文中出现4个错别字。比如,将依依不舍的“依”写成“衣”,却坚持认为自己没错。责问起来,孩子振振有词地说:“爸爸,我们家附近的服装店牌子上就是这么写的啊。哪儿错了?”

对于广告中频频出现的这类谐音成语,渝中区某小学语文教师陈老师认为,这种成语实质上是伪成语,对语文教育产生危害。有**,她上课时曾讲到“随心所欲”这个成语,竟有同学举手纠正:“老师,你写错了。随心所欲的‘欲’错了!”他的理由是:电视上浴缸广告中说的是“随心所浴”。

“规范使用汉字,就是尊重民族文化。”市民刘先生呼吁,**部门应该规范和管理广告滥用成语、篡改成语等现象。

商家说法

有的修改有效果

但不能滥用

为何要修改成语?茶言观舍茶楼**何先生称,就是图个好玩、时尚,让顾客觉得新潮、有创意。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店铺招牌的设计代表着店铺形象。能否吸引顾客进店,招牌设计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位于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某广告公司**策划人张**说,广告语言的主要作用在于传递信息、引导消费。广告传播有没有效果,*要的决定因素是能不能吸引人。商家运用成语同音字创意招牌,目的在于吸引顾客。

张说,不可否认,当下有些广告用谐音篡改成语的效果还真不错,但用谐音篡改成语在广告业的普及,并不是这一现象应该继续存在的理由。当我们生活的环境四处都是用谐音篡改的成语,不仅会给求学阶段的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甚至会影响到成年人的判断。“久而久之,到底该是哪个字,大家都搞不清楚了。”她说,篡改过的成语深入人心后,成语就失去了*初的含义,这是对中国语言文化的糟蹋。

工商表示

不符法律规定

查实后将处理

据了解,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广告中成语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引起误导。《广告审查标准》也明确规定:广告中语言、文字的表述必须真实、规范、健康、文明,不得欺骗或误导公众;不得发布影响父母、长辈对儿童的言行进行正确教育的广告。2000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也对汉字语言的规范使用同样有着明确规定。

目前,海南、江西、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颁布了相应的地方性规定,对成语谐音化的做法进行规范。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用词用语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和外文使用规范等审批管理店铺注册,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招牌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商家滥用繁体字、使用淘汰的“二简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等现象均属于用字不规范,一经查实,将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理。

**呼吁

还市民一个良好的

商业文化氛围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张弘分析,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等,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方式之一。使用规范汉字有助于**好的感官效果,代表着城市及市民的文明程度。

表面看,这只是商家为吸引眼球玩的文字游戏,但这类广告词却容易给人误导。日前,开展对乱用谐音的异类广告词进行专项整*、保护民族语言文化的呼声,赢得了众人的支持和关注。

小编认为:语言文字既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载体,也是人类心灵外化的重要符号。汉语言文字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是中华民族至高无上的精神瑰宝,成语、繁体字等更是蕴含着宝贵的文化基因。不规范用字,实际上是对汉语言文化的一种污染,特别是对青少年会产生不良影响。有关部门应该进行专项整*,还市民一个文明、良好的商业文化环境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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