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市民每日两顿干饭,早晨习惯于喝茶吃点心。商店和作坊的店员、工人,平时每天两顿素菜饭。但有吃“犒期"的习惯。大的商店和作坊每月四犒,分别在农历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小的商店、作坊只初一、十五两犒。“吃犒",每人只半斤猪肉,不饮酒。城郊农民每日三餐,早晨多吃稀饭。贫苦农民多吃麦类、玉米等杂粮。
市民多于清明前腌鸭蛋、鸡蛋。谷雨前后腌春腊菜。白露后泡菜、磨辣椒酱。立冬腌冬腊菜、白菜、萝卜梅雨季节做酱。冬至后腌肉、禽、鱼等腊昧。郊区农民,还在春节前夕做粑粑、磨豆腐;殷实人家,宰年猪腌腊肉。此习至今未改。
**人民从“**"习俗,仅食牛羊等反刍动物以及鸡鸭鹅等禽类。对允许食用的各类动物,经阿訇宰杀才可食用。建国后,渐有自宰自食的。
酒席多种多样,城乡略有不同。农村以**海(海碗)席为普遍。席面十碗,**碗菜是鸡******;**碗菜是粉丝的,叫粉丝席。但在*办丧事时,也有以八个碗的简单席面招待前来吊唁的人。城市酒席种类较多,常见的有十碗席、八大八席(8个大碗,8个碟子)、鱼翅席、海参全席、两道点席、四道点席等等。海参全席有荤、有素、有冷菜、热菜、点心,菜数多达32个,非一般酒席可比。建国初至70年代,人民生活崇尚节俭,无人再办这种酒席。自80年代初起,以酒席待客日渐增多,常见的席为4个烧菜、4个炒菜、4个冷盘和一两种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