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由“不准涨”到可上调5%

2011-11-29来源 : 互联网

 近期,国家发改委在电煤价格政策专项座谈会上,对**合同煤价提出了指导意见,2012年年度**合同煤价格*高可上调5%。

  此举小幅提高了电厂**合同煤价格,同时又给市场电煤价设置了上限,以目前秦皇岛5500大卡热值煤价计算,*电厂的燃料成本将降低至少6%。


  “调整港口的市场煤价会减轻*电厂的成本压力,但若通过铁路和公路运输效果就不是很明显了。”大同证券研究所于宏指出,“而对**合同煤价格的小幅放开,价格的小幅提高则会增加煤炭企业**合同煤的履约率。”但能提高多少?一位接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人士指出,上涨5%,每吨上调30元左右,合同煤和市场煤的差距还是很大,不会大幅度地提高履约率。


  也就是说,若**合同电煤坑口价为550元/吨,则煤炭企业每吨可上调27.5元。这个幅度在大同证券研究所于宏看来,已经是很不错了。他认为,虽然上调幅度有限,但对煤炭企业来说,**合同煤已经由不涨价到可以涨价。

  多个省份规定,煤炭企业每年出售给*电企业的**合同煤是不能涨价的。于宏指出,即使涨,也涨得很少,每吨也就涨5元到10元左右。

  而进入11月份,多家*电企业已经积极为明年的电煤合同提前做准备,部分电厂已经提前去山西了解明年煤炭开采生产情况。其中,一家五大电力集团旗下分电厂的人士告诉记者,**合同煤价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化。提到明年的合同价,他指出,目前看没有变化,和去年一样。

  然而,**合同煤和市场煤价格上的极度悬殊,使得**合同煤的履约率一度下降,目前违约率*高已经达到70%以上。如何保证**合同煤能够如约履行?

  上述发改委的指导意见或能起到作用。一位接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人士指出,若实行该措施,随着**合同煤价有所上涨,电煤合同的履约率会有所提高。不过,各省情况不同,不见得都会上调到5%的*高幅度,目前看,对*电企业的成本影响不明显。


  发改委在对**合同煤提出指导意见的同时,对煤价也提出了相应的价格调控意见,即2012年包括秦皇岛港在内的北方港口5500大卡热量的电煤现货价格不得高于800元/吨。

  根据*新的2011年11月28日秦皇岛动力末煤价格行情看,5500大卡热量的电煤平仓价(即港口现货价)为840—850元/吨,与目前电煤价格作对比计算,意见执行后,明年5500大卡电煤价格每吨将至少下调40—50元/吨,为*电企业将至少节约6%的燃料成本。

  而上述接近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人士也指出,现在对于*电企业来说,燃料成本是*大的成本支出,煤价的调控将减少*电企业的燃料成本压力。

  以湖南省为例,2010年,湖南省主要*电企业入厂标煤单价已经由800元/吨涨至940元/吨,涨幅约17.5%。2011年上半年,*电企业入厂标煤单价已经接近1100元/吨,较2010年底,又上涨了约16%。

  电煤成本占发电成本的比例已经上升至75%以上,燃料成本的上升成为导致*电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

  此次发改委的意见主要是调整了包括秦皇岛港在内的北方港口的煤炭价格,对铁路公路运输的煤炭没有提出调控,在于宏看来,港口运输主要运往江浙、广东等华南地区,对于主要以铁路公路运输为主的中部地区作用不明显。

小编分析: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里,煤炭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战略性能源,价格一路看涨,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就是*电企业。煤炭企业走着上坡路,*电企业甚至无一幸免地走着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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