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合肥市**第92次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1月份起,合肥市四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市定指导线由不低于户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500元,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这是自1996年以来,合肥市第九次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也是第四次提***。根据合肥市**常务会议的决定,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户月人均320元提高到360元,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目前,合肥市有18万农业人口享受农村低保,占农村人口的4.2%;城市人口中有6万人享受低保,占城市总人口的2.1%。低保标准提高后,市财政明年将为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分别多支出6千万元和1千万元。
据了解,虽然目前农村低保*低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户年人均1000元,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肥东、肥西、长丰三县为1200元,庐江县为1350元,巢湖则为1360元。因此,此次*低标准提高至1500元后,各地仍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有可能高于1500元的标准。城市低保方面,合肥市也要求四县一市除了满足*低标准的户月人均360元以外,增加幅度也必须在10%以上。
以一户三口人的农业人口为例,如果人均年收入1400元家庭收入为4200元,按照现行的标准这一家庭不能享受低保政策,但是自明年1月1日起,该农户家庭可以享受低保每年300元,“这样就达到了户年人均1500元的*低标准。”城市低保也以此类推。
合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程永发解释说,低保标准的提高意味着享受低保的门槛也降低了不少。
小编结语: 据了解比照新标准的低保政策,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增群体可以在本月底申请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申请工作将在2月底开展,更多请关注3158**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