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安徽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公安部交管局已经启动111号令修改工作,已形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修改意见稿。修改意见稿中,加大了对遮挡号牌、闯红灯的处罚力度。未悬挂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闯红灯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此外,修改意见稿规定,把科目一的理论考试题库拆分为两部分,**部分主要考核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而且第二部分是放在科目三考试后进行。
据了解,目前合肥市已全面实行“电子路考”,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路段全长2.5公里,分1号、2号两条考试线路。其中,1号线1.3公里、2号线1.2公里。考试中,学员随机在其中一条考试线路上完成考试就可以了。不过,这次修改要求加长考试里程,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复杂道路考试,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小型汽车不得少于5公里。有关人士表示,这条新规执行起来可能有难度,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据了解,这次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修改意见稿中,对遮挡号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重了处罚,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同时加大了闯红灯的处罚力度,目前不按照信号灯通行,记3分,修改意见稿要求提高到6分。相信通过这么“严重”的惩罚将不会再有人闯红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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