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代理发行了面值为231亿元五省(市)地方**债券,其中,安徽额度为56亿元,约占24%。
除安徽外,宁波、湖北、四川、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8亿元、51亿元、67亿元、49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债券(五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本期债券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2.74%。 7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6日发行结束,7月30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
根据公告,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7月24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15年7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后一年利息。财政部代为办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委托**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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