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庐江未融入合肥前,两地社保信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庐江县基本上靠手工办理。”合肥市人社局副局长王世保介绍,区划调整后,合肥立即着手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启动了“金保工程”。
自湖、庐江自去年8月22日融入“大合肥”后,在“一体化”的战略下,五项社保与市区全面“等高对接”,人社部门介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各项保险基本实现“同城化”,而社保卡也将会实现“全城通”。从明年起,巢湖市、庐江县的参保居民,与市区参保居民所持社保卡将实现“统一”,届时,其看病住院将*次在政策上实现“全市统一”。
据介绍,建设统一的信息化平台,是巢湖、庐江社保与合肥市区实现“等高对接”的前提,由于两地信息平台存在差异,信息无法在同一时间共享,将导致参保者看病住院无法在**时间报销。 “目前,这一工程正在紧张建设中,已经完成了对巢湖、庐江原信息系统的改造,和参保人员信息采集,为此合肥市财政投入了180多万元。 ”
根据安排,一旦该系统建设完成,“大合肥”将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巢湖、庐江参保人看病住院情况都可**时间通过平台进行动态监测,届时,合肥将发放全市统一的社保卡,巢湖、庐江参保者持该卡,他们可以到合肥市区享受“同城待遇”。
目前,合肥失业保险在政策上已将巢湖、庐江融入,因此,巢湖、庐江与合肥市区在失业保险待遇上完成“接轨”。“区划调整前,巢湖、庐江的失业金标准只有300多元,政策统一后参照合肥市区的标准,今年合肥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目前,每人每月已提高到657元,这个待遇城乡同价。 ”王世保介绍。
此外,按新政策,在该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合肥市职工医保参保费,自参保当月起患病就医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含医疗救助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市、县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并同时参加医疗救助。
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按规定足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养老保险不分城里乡下,在政策及待遇享受上一个样。 ”
作为“大合肥”的新成员,巢湖市和庐江县医保参保人员众多。此前,巢湖市和庐江县的城镇职工医保与合肥市区在政策待遇上存在一定差异,为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目前,合肥已统筹规划,未来,合肥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将“统一政策、统一待遇标准”等。按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将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统一参保、缴费政策。 2013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全面执行市级统筹政策,巢湖经济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纳入巢湖市城镇职工医保统筹管理。
在待遇标准方面,鉴于短期内无法整合合肥市本级与巢湖市、庐江县医保信息系统,在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未统一前,仍执行原参保地医保政策规定。但自今年1月1日起,对巢湖庐江两地来肥就医人员,取消异地就医个人先付10%的规定,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保持巢湖庐江两地与市级统筹地区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基本一致。在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后,自2013年1月1日起,巢湖市、庐江县执行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政策等。
据了解随着大合肥不断的招商引资,目前无论是人才市场还是各大企业都呈现出对人才的需求如喷涌之势,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合肥”的建设将会更加的融合,更加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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