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去旅游,却不愿还债。近日,合肥一企业****(化名)在香港乘飞机遭拒,*后只好坐船。据悉,**已主动联系**准备还*,以免再遇到类似尴尬。
有*买不到机票
**是合肥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一直和银行有着较好的合作。2012年,**从银行融资500多万元,逾期未还,为此被诉至**。
案件宣判后,**一直不履行**的判决。**多次找到**,他也不愿意履行。大约过了一年时间,此案执行没有任何进展。今年,**执行法官依照有关规定,将**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限制高消费。
按照规定,**被禁止以其财产支付费用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行为。
日前,被列为老赖的**到香港旅游,返程时遇到了大麻烦,航空公司不给他出机票,就是因为他是“老赖”。无奈之下,**只好坐船。回到合肥后,**主动与**联系要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并请法官在其还清债务后及时撤销“限高令”,让他日后出行无忧。
据了解,目前**正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如其履行协议,相关限制将被依法取消。
失信名单进社区
“我们以后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还将不断加大,让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付出应有的代价。”昨天,合肥中院执行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日前,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意见》,要求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遏制失诚失信行为。
据了解,今后在合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被录入*高人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社会发布,不仅在社区、银行的电子屏幕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还将通过报纸、电视、户外大屏幕等媒体对其进行曝光。
法官告诉记者,除了让他们颜面尽失,失信者还将面临出行难等困境。根据《意见》,将禁止失信者购买飞机票、列车软卧票;限制贷款、限制办理个人信用卡;依法禁止其办理护照或其他出境证件等。对于经营企业的失信者来说,失信成本更高,比如,不予核准担任公司和非公司制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禁止其进行与土地相关的征收、竞买、受让等行为;禁止其参与政府、国有、集体性质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