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近日,界*市**新政,拟在全市160个村、社区开展选拔**村(社区)主职干部挂任乡镇街道**班子副职或享受副科级**职务**人选,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经济待遇。
根据《界*市选拔**村(社区)主职干部挂任乡镇街道**班子副职或享受副科级**职务待遇暂行办法》,此次选拔原则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的形式进行择优选拔,按照民主推荐、乡镇审核、组织考察、研究决定、进行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人选。
暂行办法还明确了此次选拔对象条件和要求:选拔对象所指的村(社区)主职干部,包括行政村、农村社区及城市社区“两委”主职干部。**村(社区)主职干部必须是现任且连续担任村(社区)主职干部两年以上,中专或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党性观念强,**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公道正派,在干部群众中威信高、影响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所在村(社区)上年度各项工作综合评比在本乡镇街道处于一类村(社区);工作无重大失误,计生、综*、安全生产等工作近两年无问题。选拔名额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选拔1名,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可以增加名额。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空缺。
按规定程序选拔出的**人选可参加乡镇街道班子会议、参与分工,享受相当于乡镇街道副科级**干部标准的报酬(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等待遇。而原任村(社区)职务不变,身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