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孕妇唆使4岁女儿偷钱

2015-01-15来源 : 互联网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绝大多数父母的心愿。然而,今年28岁的来沪女子黄某竟然唆使其年仅4岁的女儿在金山卫镇一家农贸市场行窃,不料被摊主发现,当场逮了个正着。

监控录像显示:1月5日上午9时30分许,黄某带着4岁女儿小童来到金山卫镇一家农贸市场打算行窃。她们在市场内四处闲逛,到处寻找作案目标。转了20多分钟后,终于来到一个卖蔬菜的摊位前,黄某看到**娘正忙着做生意,且存放现金的抽屉还开着。

为了不引人注意,黄某并没有自己动手,而是将“任务”交给了小童。黄某佯装买菜,**娘只身来到摊位前帮黄某挑选蔬菜,而小童则偷偷溜进摊位里偷*,被隔壁摊主发现并一声呵斥。蔬菜摊位的**娘一把抓住小童,并跑到摊位里一看,存放现金的抽屉已经被翻过,便马上**。

面对民警询问,小童现场指认其偷*是受母亲黄某唆使,民警当即把黄某带至派出所进行审查。

“我和女儿刚到上海,身上没有*了,一时糊涂就叫女儿去偷了。”黄某交代。

据金山卫派出所民警徐警官介绍,由于黄某已怀有三个月身孕,根据她的违法情节,公安机关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其女儿因年幼不予处罚。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去年10月14日下午,闵行公安反扒民警姜峻和同事一起出现在“平安**”推介会上。没想到,现场居然遇到小偷“自投罗网”。“当时三个女子和一个5岁小孩已经逛了四五家店,*后小女孩在一家精品店内偷了营业员一部苹果手机。”姜峻说:“女孩下手时,三个大人围住店员,分散其注意力。事后,女孩告诉我,她是被妈**着出来偷的。原来,女孩是其中一名女子的亲生女儿。在多年的反扒经历中,经常能接触到这样被父母带着出来行窃的孩子。有的甚至是姐姐长大了,妹妹接着偷。”

针对未成年人、“两怀(怀孕和怀抱小孩)妇女”盗窃这一问题,上海警方也曾在政策上进行探索。去年,上海警方曾尝试性在浦江镇设立一处*立场所实践新刑诉法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规定,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缩短移交审查、审判周期,减少监视居住的时间,在法律框架内对处置怀孕期、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做出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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