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合肥富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汉尊酒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仅一年多的时间,其以高达月息7分的“利息”为诱饵,先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5900多万。近日,记者从庐阳区**获悉,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判刑。
据悉,今年52岁的刘某,在2011年4月至2012年8月期间,以工程需要垫资,可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以个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孙某、方某、刘某**31人吸收资金共计59018480元。刘某开始还能按照约定支付利息,但随后就**有下文了。
时间一长,不少人发现自己受骗,31名受害人陆续向警方报案。2013年8月,温州警方在温州市经济开发区将刘某抓获,随后移交至合肥警方。近日,庐阳区**经审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并对其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