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职场上,更普遍的情形恐怕是“被自愿加班”。网友看后纷纷发出了自己“被加班”的无奈之举,如此加班却拿不到加班费,真是令人心疼啊,加班狗伤不起。
“被自愿加班”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形,**,工作任务过重,不得不加班才能完成;第二,应对激烈的职场竞争,自发牺牲假期。
前者的被动性显而易见,可以算是事实意义上的加班,可依然面临“认定”的难题,毕竟每个人对于工作效率都有自己的标准。在这种情形下,员工要敢于**,保留工作量的证据,向劳动仲裁部门举证并主张加班费,寻求第三方裁决。自愿加班能要加班工资吗?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而后者虽看似“自愿加班”,但更多地仍是被竞争裹挟下的无奈之举。特别是在某些企业里,**工作、无偿加班、鼓励奉献被看做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有些公司甚至公开宣扬“狼性文化”“996工作制”。
12月13日报道,辽宁省人社厅12333给了明确答复:需认定“加班事实”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在对“加班事实”的认定方面,需要明确几点。
相关人士解释,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自愿加班能要加班工资吗?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加班予以追认的话,就是单位安排的加班,应该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