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小孩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中途转学,如果你家小孩正好有这个需要,那么小学中途转学需要什么条件呢?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准予在**小学之间转学:
(一)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迁移者;
(二)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小学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小学走读有困难者。
注意:邻近学校原则上不相互转学。
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