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同“买”公司别墅

2014-10-10来源 : 互联网

昨日上午,蚌埠市中院对安徽康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吴传章、副总经理贲晓和廖苏云涉嫌共同贪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这三名公司高管伙同总经理李真伪造合同,将康源公司所控股的合肥惠众工贸公司账面上的三幢别墅据为已有,价值400多万元人民币。同时记者也了解到,这三人的行为是蚌埠市检察院在查办李真一案中发现的。

贪污案牵出案中案

今年62岁的原六安地区供电局局长,安徽省康源电力公司总经理李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97次收受贿赂,并贪污单位资产、侵占巨额工程款,犯罪总金额达到2300多万元,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四项罪名。

蚌埠市检察院在查办李真一案时,发现贲晓、吴传章、廖苏云与李真涉嫌共同贪污。

伪造合同据为己有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7年下半年,贲晓、吴传章及廖苏云三人与李真共谋,经李真提议,由四人平均出资,将惠众公司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双凤湖畔的三幢别墅以原购房价买下。为了达到隐蔽目的,他们还商议由吴传章找一家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购房,具体操办由廖苏云负责。

2007年11月,廖苏云伪造一份合肥平祥机械有限公司购买三幢别墅的合同,并将合同签订时间提前至同年3月18日,合同约定购买三幢别墅价款为282.8万元,其中28万余元为支付原购房款利息。

同年12月28日,贲晓等四人出资253.9万余元,通过合肥平祥机械有限公司转到惠众公司账上,此后廖苏云又借款28.8万余元也转到惠众公司账上。

别墅查封高管受审

2010年10月25日,廖苏云代表贲晓等四人将其中一幢别墅以260万元的价格出售,售房款扣除借款及办房产证等费用,余款207.7万元由四人均分。另外两幢别墅则相继以吴传章和廖苏云的名字办理了产权证。经评估,上述三幢别墅在2007年12月28日的市场价为692万余元,扣除贲晓等人已支付的购房款,尚有409万余元的房产被四人共同占有。

检察机关认为,贲晓、吴传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廖苏云等人,侵吞本单位财物价值人民币409万余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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