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社保(查询办理)卡已于2012年1月1日开始启用,依据《合肥市社会保障卡暂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布长丰县的社保(查询办理)卡制卡业务的办理及交接业务流程。
社保(查询办理)卡主要业务分为单位参保人员制卡、个体新增人员制卡、档案错误重制、照片错误重制、漏卡补制、遗失补卡等。
一、长丰县社保卡业务办理流程
1、单位参保人员办卡业务
参保单位每月20日前(不含法定节假日)至长丰县社保(查询办理)中心基金征缴部领取本单位职工的社保(查询办理)卡照片采表,并核对社保卡照片采集表个人信息,有误则在社保卡照片采集表表上注明、贴照片、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照片采集表;每月20日前(不含法定节假日)将社保卡照片采集表送至社保中心基金征缴部;参保单位次月以后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18.23.114.14:8000/ldbzj)上查询办卡情况,并于每月20日前(不含法定节假日)带社保卡工本费发票、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卡。如办卡有误,可凭加盖社保中心基金征缴部公章的照片采集表复印件与社保中心联系重办。注:因参保单位未认真核对造成错卡按正常程序缴费重新补办。
2、零星办卡业务
遗失补卡:补卡人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证明等)到县社保中心基金征缴部填写《社会保障卡办理登记表》,办理书面挂失,然后在18个工作日后携带社保卡工本费发票领取新卡。若委托其他人经办的,同时携带经办人和补卡人本人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错卡补卡:错卡补卡人携带的相关有效证明及复印件到县社保中心基金征缴部填写《社会保障卡办理登记表》,办理注销,然后在18个工作日后携带社保卡工本费发票领取新卡。若委托其他人经办的,同时携带经办人和补卡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个体办卡: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仅参加养老保险的办卡人员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个人社保卡,在18个工作日后到县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新卡。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同时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办卡人员到县社保中心医保部办理个人社保卡,在18个工作日后到县社保中心医保部领取新卡。
3、关闭破产企业参加医保的退休人员办卡
办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及照片到原单位主管部门先行登记,再由县社保中心统一办理社保卡。
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大集体、小集体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照片至社保中心8号窗口进行登记,统一办理社保卡。
4、遗失补卡的电话挂失
肥东、肥西、长丰三县的参保人员遗失社保卡后,可拨打2619582固定电话进行电话挂失,电话预挂失后两个工作日内需到县经办机构办理书面挂失及补卡手续。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办理书面挂失,电话预挂失自动解除。
5、社保卡按合肥市统一标准18元/张收取工本费。照片要求:一寸,浅蓝色背景,无白边,浅色服装并在照片背面写下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序号。
二、业务经办流程图示:
零星办卡业务流程图:
附:业务表格
社保卡补办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