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提问:“我父亲在合肥参加工作多年了,一直买了城镇职工医保,现在他患了特殊病,需要经常到医院门诊看病,请问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病待遇门诊卡如何申请?”
生活帮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由本人填写《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市劳动保障局网站下载,网址www.ahhfld.gov.cn),并附近期相关病历、三级医院(包括精神病专科医院)医学检查报告和一张一寸彩照。
报市医保中心特殊病鉴定办公室(地址: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三楼,电话:0551-2613036),由市医疗保险专家咨询委员会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准入标准》进行集中鉴定,不符合标准的,材料退还本人;符合标准的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申请人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鉴定每季度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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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合肥医保特殊病待遇提高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医保待遇,市人社局调整合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门诊特殊病支付限额、诊疗项目、用药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调整门诊特殊病最高支付限额
慢性肾功能不全:职工医保提至3600元;居民医保提至216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职工医保提至24000元;居民医保提至14400元。
职工医保肝硬化、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调整至2400元;慢性心力衰竭调整至3000元;恶性肿瘤调整至4500元。居民医保上述6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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