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所在单位发生社保争议如何处理?

2014-10-14来源 : 互联网

网友在提问:“我2010年就来到合肥,之后到一家单位工作至今,并且买了社保(查询办理),现在我和单位因社保(查询办理)问题产生了纠纷,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生活帮栏目编辑回复:《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延伸阅读:

合肥市社保信息查询、修改办理指南

一、合肥市社保信息查询、修改办事程序

1、参保职工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携带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补充参保职工工龄满30年信息,单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5、个体参保者查询、修改本人的信息资料直接到个体参保代理点办理。

二、合肥市社保信息查询、修改办理地点

政务区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联系电话:3536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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