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1月5日宣布,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理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要求,对于2013年9月1日前入网的未实名老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在为其办理新业务、更换电话卡时依法要求其进行补登记,但在补登记时,电信企业不得擅自加重用户责任、要求用户变更资费套餐等。电信企业要对以同一身份证件在一个省份内登记了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等用户为**,通过核验登记信息、回访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为从技术上规避不登记、虚假登记现象,专项行动要求自2015年2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营销渠道在为用户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应利用专用移动应用程序(APP)、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联网比对等有效技术措施,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停止人工录入方式。
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各类实体营销渠道要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在为用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必须通过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自动录入用户身份信息。
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根据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统计,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已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常规”装备。近期公安网安部门参与破获的58起犯罪案件中,有51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其***诈骗犯罪案件23起,其他犯罪案件依次为**、敲诈勒索、网络贩枪、贩毒、网络盗窃等。
由于“黑卡”获取途径广、使用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犯罪分子为隐匿身份、逃避打击,往往在犯罪预备阶段大量购买“黑卡”,作案期间频繁更换,作案后随即抛弃,常常导致案件线索中断、无法落地溯源,给公安机关及时破获案件带来了极大困难。
公安部表示,*理电话“黑卡”是一项得民心、顺**的重要举措,可以减少垃圾信息泛滥,净化网络空间环境,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