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查济一古民居被卖10年起波澜

2015-01-18来源 : 互联网

青山绿水,白墙黛瓦,徽州古民居一直是徽州文化的代表。历经数**的古民居如何保护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日,因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査济古建筑群内的一栋数**历史的古民居爱日堂的归属问题,南京人李超音和房屋的原主人闹到了**。

买房人:买古民居10年收传票

李超音是南京人,作为摄影家的他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来到了查济古村落,并喜欢上了这里的古民居。2003年,他先后出资与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买下了爱日堂。在这10年内,爱日堂先后经过三次大修,小修基本上每年都有,李超音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

10年后的2014年10月份,李超音收到了一份**传票,这起10年前的古民居交易再起波澜。据李超音介绍,起诉自己的是爱日堂原房主查祥芬及她的侄女查贵芬、侄子查子刚。当初自己与查祥芬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以75000元价格将查祥芬持有的爱日堂一部分卖给李超音,但是现在对方却要求此合同无效。

原房主: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对

据了解,此时90多岁高龄的查祥芬已到弥留之际,11月5日,在案件还未开庭前,老太太撒手人寰。后来案件延期,原告也由查祥芬变更为查祥芬的三儿子翟学军。此案将于1月22日在泾县人民**开庭审理。记者近日联系到翟学军,对于10年前的这起古民居买卖纠纷,他认为,当初签订买卖合同的主体不对,因为作为房屋共有人的查贵芬和查子刚并没有签字。他还表示,根据国家政策,查济古民居属于国家保护的文物,也是不能进行买卖的。

中间人:买卖古民居实为保护

对于这起买卖,査济古建筑保护协会***查从发十分熟悉,他就是当年这起古民居交易的中间人,当年《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鼓励支持国内外组织、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参与古民居的保护维修和开发利用,他才从中牵线搭桥促成了这桩买卖。查从发表示,当初自己作为中间人经手查济30多套古民居买卖,“我可以坦诚布公地说,我没有从中得到一分*好处。”对于现在翟学军等人起诉李超音,查从发认为,只要有利于保护古民居,他都支持,当时签订合同将爱日堂卖给李超音,也是出于保护的目的。

主管部门:买卖纠纷不便评价

记者随后联系泾县***,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査济古民居私下交易的事情文物部门也有所耳闻,但是这些古民居的买卖都是私下里进行的,并未在文物部门备案。

据其介绍,由于古民居的买卖涉及到土地属性问题,按照国家土地法律,农村的民房建设在集体土地性质的宅基地上,只能在本集体村民之间转让,不能与本集体以外的人员进行买卖交易。对于10年前査济发生的古民居私下买卖一事,该负责人还表示,国家的法律政策制定总是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只有现实中出现了问题才会有法律政策来对此进行相应的规范,因此对于这起古民居买卖纠纷,他也不便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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