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合肥市包河区离婚登记办理指南

2014-10-15来源 : 互联网

户口在包河区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小编从合肥市包河区政府网了解到有关离婚登记办事指南信息,主要包括包河区离婚登记所需材料、离婚登记受理程序、离婚登记办理时限、离婚登记收费标准和包河区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及时间。一起来看看包河区离婚登记办事指南吧。

包河区离婚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条例》;包河区离婚登记所需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当事人自备共同协议好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四、当事人需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包河区离婚登记受理程序: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登记(交纳工本费9元、发证)包河区离婚登记办理时限: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告知理由。包河区离婚登记收费标准:《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249号),婚姻证书费9元/对。包河区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及时间:地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人民政府食堂三楼,可乘坐14、141、23、27、901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站下即可。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5:00(中午12:00--13:00为工作人员轮流就餐时间)包河区离婚登记联系电话:3357290监督电话:3357390其它说明:协议书包含内容: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处理、债务债权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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